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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环节。可以说,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与关键问题,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是当前金融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金融业来说,在发展规划上,要加强全局统筹,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监管政策上,要协调好各项政策出台时机,避免为解决问题造成新问题。通过促成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化解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
当前我国主要金融风险
截至目前,我国金融风险尚处于较安全水平,金融体系总体稳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与工商业企业相比,金融业改革发展并不落后。改革开放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通过对外开放允许外资进入金融业,对提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风控能力等起到了积极正面的作用。总体来看,当前我国金融风险主要来源于债务风险和金融乱象。
债务风险
债务过高是导致出现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债务过高的根本原因则在于我国企业总体上盈利能力不足,通过企业自身积累难以获得足够的股权资金,因而企业只能通过增加债务进行融资。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随着部分企业经营逐渐暴露出更大的问题,债务风险开始显现,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都在上升。
而在处置风险过程中,金融机构简单地“层层追责、无限追责”,出现了“一刀切”,有些金融机构甚至过于追求“零风险”,出现对民营企业少贷、断贷、停贷的情况,导致实体经济发展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虽然政策层面大力推动金融支持实体企业,并通过各种手段和优惠措施促进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但传导机制不畅使定向降准、中期借贷便利置换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效果大打折扣,部分企业因融资压力出现流动性风险,导致债务违约事件不断爆发,市场对债务风险引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担忧情绪上升。
金融乱象
一方面,部分地方金融机构治理水平较差,风险控制能力较差。工农中建交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改上市后,由于管理半径较长,收缩了业务范围。大银行发展放慢和撤出后,无法被有效覆盖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需求由地方银行填补。部分地方银行发展中难以找到稳健的经营发展思路,只能通过信托、理财等通道业务做影子银行,短钱长用,收取高利息维持生存。同时,地方银行听命于地方政府,变相成为地方政府的“钱袋子”。有些地方政府为弥补一时的财政收入不足,甚至把当地银行股权卖给一些野蛮发展的民营企业。除部分情况外,大部分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水平都较低。
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支付领域发生重大变化,银行业由于投入少、缺乏敏锐的反应、前瞻性筹划不足,资金汇兑业务被第三方支付机构赶超。虽然在大额支付领域,银行受到行政措施的保护,但在小额支付领域、零售端和销售端,已形成被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产品垄断的势头。面对巨额沉淀资金,第三方支付机构有强烈的动机进行放贷。事实也是如此。在央行明令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业务之前,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热衷于违规募集资金,兴办银行业务。
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举措
一方面,金融业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应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与实体经济共同成长,助力我国实体经济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另一方面,为实体经济服务既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自身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
金融体系作为国家战略体系的一个重要子系统,从业人员更应积极主动作为,在金融机构总部一级形成对国家战略的前瞻性思考机制,通过明确自身的准确定位,更好地将自身发展目标与国家战略目标结合在一起,从而根据全局要求,在服务国家战略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和指导思想,建立新的股本形成机制,降低债务过高问题。
债务风险可以通过调整、规范加以解决,可以考虑从金融体系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进行长期投资。伯南克任美联储主席时,曾购买对金融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有毒”资产,取得了较好成效。有鉴于此,我国央行也可以考虑拿出一部分资金,加上财政资金、资本市场资金以及多渠道筹集的股权资金,采取市场机制将资金用好,如大型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设立股权投资部或股权投资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此外,在现有监管框架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管标准和监管制度,实现统一有效监管。
二是对追求零风险和无限追责的行为进行纠偏,纠正“无为”和“坐等”的思想。
金融本质上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在特定的风控能力下,由于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贷款失败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所有指标在合理区间,符合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即便是贷款最后出了风险也要正确对待,不能简单粗暴层层追责。金融业追求零风险的结果是风险偏好下降、不愿冒险,导致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最终结果是不发展、难发展。规范严格、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制度保障,在风险处置中只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在发展中实现降杠杆。
三是以大银行为基础,建立参股地方金融机构或进行技术输出的机制,改善地方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增强风控能力。
目前我国中央和地方金融是分割的,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统一。地方银行面临机构新、底子薄、管理弱等难题。为了维护全国金融系统的统一性,可尝试大银行参股地方金融机构或进行技术输出,把大银行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优势和先进经验传授给地方金融机构。
四是加强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应严格在业务许可范围内办业务,禁止违规搞资金池办银行业务。
第三方支付机构、P2P平台等有利用沉淀资金放贷,办理银行的天然动机。用沉淀资金放贷的违规做法,会侵蚀金融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突破业务范围的违规行为,要严格监管、照章办事,该处理的要坚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