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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守押外包管理工作的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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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发展,部分行社守押工作经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后,外包给专业化安保服务公司,这既减轻了农村信用社自身守押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责任,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押运工作质量和效率。但从外包运行情况看,个别行社将守押工作外包后,由于检查指导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及时,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由此可见,准确把握农村信用社外包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对于农村信用社及监管当局都显得极为重要。因工作需要,笔者于2021年4月~10月期间曾在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全保卫部跟班轮训,期间多次跟随部门领导和单位同事深入基层行社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并专门做过外包业务风险的专题调研,在这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现就农村信用社开展守押外包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外包业务的风险及其注意事项、应对和防范对策谈一点不成熟的意见。

农信社开展守押外包业务的必要性

从国际银行业务外包的运作实践来看,银行业务外包,既可以是非核心服务外包,也可以是核心服务的部分服务环节外包,还可以是核心服务的外包。银行业务外包通常有以下几类:技术外包,如呼叫(客服)中心、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等;处理程序外包,如消费信贷业务有关客户身份及亲笔签名的核对、信用卡客户资料的输入与装封等;业务营销外包,如汽车贷款业务的推销、住房贷款推销等;某些专业性服务外包,如法律事务、不动产评估、安全保卫等;后勤性事务外包,如贸易金融服务的后勤处理作业、凭证保存等。2002年,深圳发展银行和某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灾难备援外包服务合同,这是我国首个银行IT系统外包的合同。时至今日,银行业务外包已逐步进入我国银行业。目前,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外包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是将部分行社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守押任务外包。

农村信用社的守押外包业务实质就是农村信用社和外部机构之间的一种委托和代理关系,通过和外部守押公司签订合同,将自身守押任务交给外部机构完成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银行守押外包业务是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相对较早、发展较为成熟的外包业务。在强调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今天,守押业务外包作为商业银行期发展战略成本管理的新兴工具,正在被商业银行和业务快速发展的农村信用社所采用。

1.有效降低人工成本。守押业务外包后,农村信用社只需按照守押公司提供的保安人员数量支付相应的费用即可,无需再向保安人员提供其他工资福利待遇。而按人头支付给押运公司的费用往往只占到行社招聘保安的人工成本的一部分,可以节约大量人工成本。另一方面,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包括用工手续办理、培训、考核等)主要由守押公司提供,可减轻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上的压力,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2.有效提升保安服务水平。守押公司在公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提供专业安保服务,积累了相对丰富的安保经验,能够对保安人员进行相对系统的培训教育,提供具备较高素质的保安人员和高水平的保安服务,而农村信用社往往在这方面缺少专门人才,难以对保安人员提供系统的教育培训和专业化的管理,或者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

3.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守押公司提供安保服务就需要保障农村信用社的财产安全,因偷盗、抢劫等非经营性原因造成农村信用社财产损失风险,一般都在合同中明确由守押公司承担,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另外,守押公司与公安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处理保安人员与公司外部人员的纠纷中占有很大优势,相比农村信用社内保而言,保安人员自身人身伤害风险和在工作场所伤害他人的风险基本上由守押公司全部承担。

守押外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对于守押外包业务风险,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高度关注,安排专人深入基层行社做过多次专题调研,安全保卫部在开展的定期或不定期历次安全检查中也把外包业务作为检查的重点。经过检查发现,守押外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库款运送不及时。由于农村信用社部分营业网点分布在乡镇,距离县城较远,加之个别押运公司为节约成本,配备的运钞车不足,导致运送库款不及时,出现“迟送早接”(库款早上迟送、晚上早接)现象,给客户日常存取款带来了不便,影响到农村信用社业务的正常开展。

2.守押管理不到位。虽然有关基层行社和押运公司签订了《守押服务合同》,但个别基层行社未能督促押运公司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分析和研究守押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个别基层行社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研判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外包业务指导松懈,风险隐患较大。

3.分析评估不到位。个别基层行社对守押公司风险评估不到位,特别是对守押公司人员的配备、日常安全培训、押运车辆、枪械配备等情况了解掌握不够。个别基层行社虽然定期与押运公司进行了座谈交流,但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对押运公司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4.守押人员不稳定。从检查中发现,个别押运公司经常调换守押人员。其主要原因是,守押公司守押人员大部分为临时招聘人员,工资待遇较低,人员流动性较大,变动频繁,致使守押人员对营业网点线路、营业场所等情况不熟悉、不了解,给守押工作带来了潜在风险。

切实做好守押外包的管理工作

守押外包业务既是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的延伸,也是农村信用社业务持续发展、防控风险的内在要求。守押业务的运行正常与否,重点是日常的检查指导,关键在于平时的沟通协调。

1.认真落实守押外包管理制度流程化管理。守押外包业务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各基层行社自作主张,随意外包。经批准试点办理守押外包的基层行社,要结合当前守押工作现状,进一步修订完善守押外包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守押公司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守押外包安全管理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农村信用社外包业务正常开展和库款绝对安全。开展外包业务的基层行社要督促网点在日常办理款箱交接时,切实做到“既认证、又认人”“既验车、又登记”,重点落实对押运公司守押人员身份的核查和验证制度。守押外包基层行社营业网点每天要着重抓好对款箱接送、人员身份核查、运钞车线路的管控,从源头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守押环节的安全。

2.持续加大守押外包业务检查和沟通协调。有外包业务的基层行社要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切实加强对本行社守押外包业务的检查指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押运公司进行沟通和协调,督促其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合理配备人员和运钞车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履行守押安全管理规定,保证所有营业网点按时接送库款。有外包业务的基层行社,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碰头会、协调会,及时反馈和解决守押外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避免因沟通协调不够而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要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切实加强对守押外包业务的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押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其限期整改。

3.外包业务的追究责任。上级管理部门要对有关基层行社因管理不到位,与押运公司沟通协调不够,影响农村信用社声誉或发生事故及案件的,严肃追究有关基层行社主要领导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