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新基建作为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新兴产业,既能优化投资结构、稳定经济增长,又能助推产业转型、消费升级,是未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已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然而,由于新基建领域存在创新性强、技术迭代升级快、抵质押物特殊、市场竞争激烈等特征,商业银行传统金融服务模式支持新基建发展显得有些力不从心,需进一步加大金融产品创新、优化信贷模式,以匹配新基建领域的投融资需求,从而更好地支持新基建发展,贯彻国家发展战略。
1、商业银行支持新基建与传统基建的区别
当前,新基建和传统基建的投融资需求都离不开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相较于铁路、公路、机场等传统基建,新基建在投资主体、公共品属性、运营模式、资产价值评估等方面均有较大不同,使得商业银行支持新基建与传统基建的方式也存在区别。
新基建投资主体的数量多、市场化程度高,商业银行企业信用评估难度加大。传统基建多由政府相应部门、政府专业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或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营公司等投资主体承担,投资主体相对单一,且依托政府信用背书,这些投资主体通常可以获取较高的信用评级。较高的信用评级,叠加政府隐性担保,使得传统基建项目往往成为商业银行的重点争取对象。相反,新基建的技术研发投入大,涉及领域更多、规模更分散、技术迭代更快,且难以在短期实现收益,致使新基建的投资主体、商业形态、运营方式等都与传统基建有着显著不同。受限于专业人才、技术水平和项目经验的不足,加之投融资约束,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传统基建模式并不适用于新基建,反而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更为适合新基建。因而新基建适合以企业自主投资为主的市场化投资模式,政府则可根据需求适当给予资源、资金和政策支持,这会导致投资主体的市场化、分散化、多元化。新基建投资主体数量更多、市场化程度更高,且缺少政府隐性担保的加持,商业银行对这些投资主体的信用评估难度增加,其信贷决策变得更加困难。
新基建运营模式尚需探索,商业银行信贷审批缺乏依据。不论是传统基建还是新基建,主要目的都是提供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需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于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公共品属性,传统基建大多形成了固定的运营模式,通过较成熟的收费模式、定价机制、特许经营权等实现稳定的资产收益,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对于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而言,虽然具备信息、数据的传输、储存、分析等公共功能,但公共功能和服务的实现效果存在巨大的差异性,且新基建的网络化、平台化特征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使得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品属性并不明显,反而其商品属性更强,导致其可能会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外溢性更强,但在收益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前期往往不能产生收益,这决定了需要探索不同于传统基建的运营模式。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首先需要考虑的第一还款来源即为信贷主体的资产收益。缺少稳定的资产收益使得新基建往往达不到信贷审批标准,商业银行信贷审批缺乏依据。
新基建资产价值难以评估,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面临考验。当前,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不仅关注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客户资产收益的稳定性,也会关注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抵质押物价值即客户资产价值。对传统基建而言,由于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运营模式,具有较强的或一定的资产收益,商业银行现有的资产价值评估方法适用于传统基建,可以估算传统基建资产的公允价值。对新基建而言,不仅涉及5G基站、充电桩、服务器、轨道交通等硬件设施,还涉及操作系统、算法、软件、开放平台、数据等各类软件设施,且软硬件设施都面临专业性强、通用性差、更新迭代快、数据产权归属等问题,并缺乏土地、固定资产等传统意义上的资产,导致商业银行现有的资产价值评估方法难以评估多数新基建的资产价值。新基建由于缺乏稳定运营模式和资产收益,且资产价值难以评估意味着抵质押和保证等手段不适用,以致第一、二还款来源均不能达到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要求,因而商业银行面临新基建领域的信贷风险管理难题。
2、商业银行以金融创新支持新基建的现实逻辑
新基建打造数字经济新引擎,促使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以匹配市场需求。目前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我国2020年数字经济规模为39.2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已达到38.6%。新基建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基础设施,将助力打造数字经济增长新引擎。一方面,新基建以数据、融合和创新为核心内涵推动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另一方面,新基建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自身蕴含着巨大的投资需求。商业银行要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对接新基建投融资需求,补齐服务新基建的短板,加大新基建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新基建领域市场主体和市场空间将快速增长,促使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以优化客户结构和资产结构。新基建作为未来经济发展的运营基础,必将孕育众多的产品类别、创新模式、市场主体等,实体经济的面貌将随之改变。商业银行作为依附于实体经济的存在,其金融服务势必将有所创新以适应实体经济的变化。一方面,金融创新支持新基建可以开拓新客户,巩固客户基础。新基建领域作为新兴产业和朝阳产业,将会催生大量新生企业,商业银行如能获取这些新客户,将极大地拓展和巩固客群。另一方面,金融创新支持新基建可以拓展信贷投向,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新基建代表了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未来新基建的投资增速也将会高于传统基建,且新基建投资的回收期一般较长、收益率相对较高。商业银行提高新基建领域的信贷配比,必然会降低落后产能过剩、高风险、高杠杆等行业的信贷比例,可以优化信贷资产结构。
新基建加速社会数字化进程,促使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以适应数字时代特点。步入数字时代,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新基建进一步夯实了数据发挥作用的基础,推动生活生产方式变革,推进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进程。商业银行应借新基建契机,打造自身金融新基建,推动自身数字化转型,推进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一是推动服务数字化。通过金融科技手段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构建数字化、高品质的服务体系,提升客户体验,建立与客户的紧密联系。二是推进自身运营数字化。建立基于数据的客户管理系统,实现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签字盖章等运营流程及授信审批流程,实现业务的科学分析、自动处理,推进自身运营数字化转型,促进运营能力的提升。三是提升风险管理数字化水平。探索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生物识别等先进金融科技手段的融合创新应用,搭建监测系统、贷后管理系统、反欺诈系统、反洗钱系统、预警系统等多种智能风控系统,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防控能力,实现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智能化。
3、商业银行加快金融创新支持新基建的路径
商业银行传统信贷的风险偏好本质上是稳健、保守的,与新基建领域不确定性高的特征先天不匹配。由于新基建涉及行业众多,细分领域更为繁复,依赖信贷投放、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等传统金融服务模式无法满足新基建各领域的金融需求,这就需要商业银行加大金融创新以探索支持新基建的路径。
探索建立客户融资总量(FPA)考核体系,推动从融资中介向服务中介转型。一是探索客户融资总量考核机制,实现从持有资产向管理资产转变。建立健全股权配套融资的各类保障机制,通过理财子公司、专业投资子公司、理财计划等方式提供新基建股权投资,并加强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合作,综合运用贷款、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多种融资工具,为不同新基建项目提供差异化融资,分享产业发展红利。二是搭建配套投行服务体系,促使由信用中介向金融服务中介转型。推动金融服务模式从融资向融智升级,提供企业运营管理、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等管理咨询服务,配套财务顾问、收购兼并、企业融资等财务咨询服务,丰富金融解决方案。三是以新基建需求为导向,提供商投一体化的金融综合金融服务。围绕新基建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结合行业发展前景、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实际金融需求,培养高黏性的企业客户群。
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提高新基建产业链资金运作效率。新基建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复杂,如大数据中心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软件、网络等,产业链上的资金流动效率关乎新基建供应链稳定,因而供应链金融作用凸显。一是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体系,匹配新基建供应链融资特征。研究新基建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征,分析新基建产业链供应链的商业运作模式,明晰核心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联动特征,厘清供应链的资金流动特征,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以盘活企业资产。二是构建开放性的数字化供应链金融体系,扩展数字化服务场景。依托金融科技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解决信息流通和资金融通的效率问题,扩展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场景,提升服务质效。三是探索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数字增信模式,重构信用价值链。强化科技赋能和数据治理,探索供应链内部数据结合工商、司法等公共数据的数据增信模式,重构供应链上下游的信用价值链,构建产融结合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
搭建新基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建立针对性的新基建授信审批机制。一是建立新基建企业的长效评价机制,搭建新基建相适应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针对新基建企业规模小、成立时间短等特征,通过对企业研发团队、研发投入、研究成果、资本市场支持等综合评价,更全面地评估企业的发展前景和潜在价值,构建新基建企业客户信用评级模型,并建立动态重检制度,提高企业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二是创新抵质押品模式,制定新基建专项授信审批策略。针对新基建企业收益不稳定、轻资产、抵押品缺乏等特征,创新知识产权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认股权证等抵质押模式,构建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探索数据资产抵质押业务,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制定专项授信审批策略。三是构建数字化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数字化风险管理战略。推进金融科技与风险管理有机融合,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提升数据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搭建系统化、自动化的智能风控体系,实现精细化、智能化的风险管理。
加强银政企合作,探索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一是探索建立银政企合作机制,增强风险把控能力。探索银政企合作模式,建立银政企的新基建项目对接、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政府和银行间的数据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创新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设置风险管理预案,加强风险把控能力。二是用好地方政府贷款风险补偿政策,适度分散风险。加强与政府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合作,依托其体系完备、专业性强等优势,布局新基建相关领域和项目,并用好地方政府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资金池、支小再贷款等政策,适度分散信用风险。三是发展新基建银团贷款,探索市场化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发挥银团贷款、联合授信优势,积极发放新基建中长期贷款,并加强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合作,开发适合新基建轻资产特征的债券和股权融资产品,优化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流程,探索建立多层次、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