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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副主席曹宇在回答关于网贷监管的问题时表示:
网贷监管“三个有利于”原则
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有利于保护投资人或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P2P网贷监管的制度框架基本完成
▲明确了P2P网贷机构信息中介的本质属性
去年,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行动管理暂行办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强调P2P网贷机构要符合普惠金融、信息中介、线上经营、小额分散、专注主业的五大特征,引导行业从野蛮生长逐步回归到规范发展的轨道上来。
▲确立了备案管理的要求
明确了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并行的基本监管框架,将备案作为监管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对存量机构进行资质甄别,合规一家备案一家,明确监管范围,杜绝监管套利。
▲建立了P2P网贷资金存管机制
资金存管的业务指引已经发布,对于规范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商业银行与P2P网贷机构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化原则,积极开展资金存款业务,有利于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提出了强制信息披露要求
网贷机构要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创造透明、公开、公正的网贷经营环境,实现行为可监测、过程可监控,增强市场信心。通过以上措施,明确了网贷行业的管理规则和业务规范,实现了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网贷行业进入了规范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专项治理初有成效
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银监会正在开展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行业的底数初步摸清,机构异化的趋势得到扭转,P2P网贷行业风险的整体水平正在下降。下一步银监会将按照坚守风险底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