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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十年发展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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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村镇银行是银行业监管部门在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金融供需矛盾方面作出的重大探索,对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与服务体系以及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产生了深远影响。村镇银行有效增加了农村金融供给,填补了部分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激活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与创新,对普惠金融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村镇银行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坚持“小额分散”信贷原则,在将金融服务送入田间地头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快速成长,探索出了一条差异化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2007年首家村镇银行设立以来,全国各村镇银行积极加大信贷投入,着力支持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助推力量;引入发起行和法人股东的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促进了县域农村金融服务的适度竞争,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持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各村镇银行着力打造了一支熟悉当地民风民情、吃苦耐劳且懂“三农”、懂市场,饱含草根特色和情怀的农村金融从业人员队伍,是农村金融发展最为宝贵的财富。

3月2日,银监会农村金融部在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截至2016年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519家,县(市、旗)覆盖率67%,中西部共组建村镇银行980家,占村镇银行总数的64.5%。村镇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24万亿元,其中贷款余额7021亿元。投放贷款中,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 93%,户均贷款41万元,支农支小特色显著。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风险总体可控。引进民间资本815亿元,占资本总额的72%,成为民间资本投资银行业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