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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银行业非常注重风险管理,其风险管理水平在欧洲乃至世界银行业中居领先地位。次贷危机后,德国实行国际化、多元化经营的大型商业银行风险凸显,而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所受影响较小,银行业整体水平居优,其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值得认真学习借鉴。
//把风险管理视作商业银行核心经营理念//
德国银行业将控制风险与创造利润看做同等重要的事情,风险和回报如同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彼此不能分离,任何人在工作中都必须合理兼顾。在风险控制上,奉行“四眼原则(Four Eyes Principal)”,即至少有四只眼睛同时盯住一笔业务,有两只眼睛来自市场拓展系统,两只眼睛来自风险控制系统。德国银行业建立了完善的、垂直的风险控制体系,在每个业务领域、每个分行都有相应的风险控制部门,都设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官。
我国监管部门早在2012年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银行业的新监管标准正式实施。在复杂的经济金融体系之下,国内银行业面临着全方位监管改革的挑战,以及风险管理转型和全面升级。经过多年努力,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技术均取得了长足进步,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
为有效落实中央提出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我们多措并举,始终牢记并时刻维系风险管理这一条商业银行经营的生命线,坚守“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谨记安全第一、利润第二,不可倒置。在实际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的意识和理念,遵循规律,抓常抓早,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
//把风险管理纳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德国银行业的治理结构遵循著名的“共同决定”模式。按照库民的定义,共同决定就是雇员选举自己的代表,与所有者代表一起共同组成公司决策机关。共同决定的模式是:股东、雇员—监事会—董事会—经营层—公司运作。在德国,监事会的权利要大于董事会,因为董事会相当于经理阶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而监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事务决策,包括经营者的选聘。同时,德国银行业的治理结构十分强调适当的制约和平衡,除了监事会与董事会的监管以外,还有各个业务领域以外的个人行使监管以及不同业务领域的直线监管,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可对银行高层管理部门的活动进行监督。
和德国银行业做法相似,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国内商业银行已构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施了同时设定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具体业务风险管理部门的集中化的风险管理模式,规范了治理架构,形成了前台机构和营销部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的三道风险防线。为使全面风险管理发挥更加有效,还需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产品、业务、技术、管理创新上线或实施前,均要经过风险管理审核,验证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而完善风险管理的各要素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使其风险可控,符合银行整体风险偏好。
二是将风险管控固化在系统流程中,尽量减少人为影响。与此同时,要注重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的持续传导,注重风险文化的构建、传播与深植,使银行职场达人全面掌握风控技术、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使银行职场新人快速掌握风控知识,在具体工作中的走高线、守底线、不触碰红线。
三是进一步理顺银行内部总、分、支各级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能定位,狠抓各级机构尤其是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的分行层级全面风险管理职能作用的发挥,一方面保障上级行的风险管理策略、偏好、限额、政策、方法、技术等能够有效传导,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程序得以有效运行;另一方面要指导下级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各项风险管理要素有效落地。
四是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及其他风险状况进行全面摸排梳理,保证每一类风险及交叉性风险均能得到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并明确报告路径及频次,使风险管理委员会能够及时掌握全行的风险全貌,能够及时作出合理的风险管理决策,使各类型、各专业风险得到最佳控制或缓释。
//把全面风险管理融入全方位业务管理//
德国银行业实行全面的风险管理,在原有风险价值(VAR)的基础上引进了价格和偏好两个要素,通过对三要素的通盘考虑,不但可以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管理,而且也可以管理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实现对风险的全面控制。
当前,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深刻变化,风险交叉性传染速度加快,声誉风险、涉敏涉众涉恐涉黑涉恶涉刑等风险事件愈加突出,银行经营中受到了更多方面的风险冲击。但不管发生何种变化,不论出于何种考虑,风险要与回报相匹配,风险管理要能够维系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要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风险管理包括对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报告等多个方面。为了不断践行并实现风险管理的初心和使命,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例,在以客户为中心开展金融服务的同时,要从源头、过程、结果三个方面把控好风险。
从源头上,要把好准入关。首先要做好打假,要严防虚假借款人、虚假出资、虚假资质、虚假行业归属、虚假担保手续、虚假交易背景、虚假融资用途、虚假借款手续等;其次要全方位多维度去考察客户,确认该客户及其申请的业务符合信贷政策,并与银行的经营理念及目标一致,不违背风控规则;第三要算好总账,确切地掌握该客户及其申请的业务风险在哪里、总量是多少,与之相应的收益有多大,风险总量能否维持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是否与银行风险偏好一致。
在过程中,要突出对实质风险的有效管控。要时刻关注客户及其业务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虚假发票、关联交易、过度融资、不适当扩张、经营异常等行为,检查是否存在资金回流、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债市,有无发生交叉违约、发生涉敏涉众涉恐涉黑涉恶涉刑事件,是否涉案涉诉、涉及民间借贷及环保不达标等,一旦发生这些情形,要当机立断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确保银行贷款放得出,管得住,收得回。
在结果上,要开展快速适当地处置,防止风险积聚,超越自身财务消化能力。要多措并举,将风险已经暴露的不良资产作为资源,充分挖掘其潜在价值,实施高效处置,维持银行整体资产质量的稳定向好。
//把风险的识别与监控作为管理重中之重//
风险管理能力是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拥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在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快,行得更远。商业银行对风险的管控要做到早识别、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一是要摆正四个方面的关系,即:经营目标与风险、发展目标与风险、考核与风险、竞争与风险的关系,熟知区位特色、掌握自身优势,分析风险大小,研究效益高低,对经营目标、发展目标进行排序,对考核指标分出层次,明确阶段工作重心,以点带面,实现优先发展,快速发展,创新发展,稳健发展。
二是要理顺三个方面的定位,即:由前后台的相互制约转变为前后台的相互配合。在前台进行市场营销的同时,也要强调风险防控,而后台抓好风险防控的同时,也要强调发展,实现两者的相互配合,既有力支持发展又有效防控风险;由事后的风险控制转变为事前的主动参与和全程配合。将风险控制融入到客户准入、业务营销方案制定、尽职调查等事前环节,并全程配合到事中、事后等环节,这样才能确保风险防控的有效性;由风险的前台担当转变为前中后台共担。业务一旦形成风险突变、甚至形成损失,要全面客观分析损失形成的原因,追究相应环节及人员的责任,促进前中后台均强化风险管控,齐心协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三是要明确各层级部门间风险管理的职能定位,做到对风险的全面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
//把主办银行制作为防范风险的积极探索//
主办银行模式是德国银行业与企业关系的根本特征。主办银行是对公司持股或贷款最大且为公司办理经常性业务的银行。德国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均有自己的主办银行。总的来看,德国经济的良好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紧密的银企关系,特别是面对2008年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的冲击,其优势更加凸显。在主办银行制度中,主办银行可以从企业存款、企业结算账户的运作、参与企业发债等业务中获得利益和补偿,从而愿意对企业增加贷款和承担比一般债权人更大的责任。同时,主办银行相对有足够动力监管企业的经营行为,在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承担救助责任。
在国内,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企业多方开户、多头融资、过度融资乱象丛生,银行管控信用风险的难度加大,风险暴露后银行信贷资金面临损失,又影响了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民银行曾经倡导过主办银行制,银行监管部门于2018年推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18]24号)也有主办银行制的内涵,通过试点推行联合授信,前期能够由参与联合授信的各家金融机构共同采集企业信息,通过汇总、交叉验证,做到信息共享,公开透明;过程中能够控制并规避企业多头融资、过度融资,为企业真实有效的资金需求提供支持;后期一旦出现风险突变,能够做到早预警,实施联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目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的支持配合下选择在性质、行业、规模上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希望通过试点开辟一条通过遏制企业多头融资、过度融资,从而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整体管控水平,进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路径。